第一章总则
第一条为了更加准确、客观地评估各班在公寓的表现情况,使学生处及各系部能及时了解各班宿舍的纪律、卫生情况,根据我院学生公寓的实际情况,特制定学生公寓量化考核办法。
第二条本办法适用我院各系、各班级。
第二章考核细则
第三条考核办法
(一)每班每月量化基分为100分,遵规守纪50分,内务卫生50分。考核成绩计算办法:考核成绩=内务卫生分+遵规守纪分。
(二)内务卫生考核以每周卫生检查结果为依据,每月四次平均分为内务卫生分;遵规守纪分根据各班宿舍和个人在公寓的表现情况记分。
(三)同一项内容同时受到具备两项以上扣分情节以最高标准扣分。
第四条内务卫生扣分标准(基分50分,扣完为止)。
(一)被子叠放不整齐,床面不洁净,床上乱堆乱放,每处扣2分。
(二)床下鞋子摆放不整齐,有杂物,每处扣1分。
(三)蚊帐挂置不整齐,扣 1 分。
(四)毛巾摆放不整齐,每处扣1分。
(五)脸盆及盆内物品摆放不整齐,每处扣 1 分。
(六)桌面不洁净,物品摆放不整齐,扣 2 分。
(七)在床底、柜顶或柜底乱放物品,每处扣 1 分。
(八)书架不整齐,扣2分。
(九)乱放清洁工具,扣 1 分。
(十)地面未扫,垃圾未清理,扣 3 分。
(十一)垃圾扫到门外,扣 3 分。
(十二)墙壁有蛛网及乱贴纸画,扣 3 分。
(十三)室内乱拉、乱钉,扣 3 分。
(十四)卫生间、晾台堆放杂物,扣 2 分。
(十五)门框、门窗玻璃、窗框,不洁净,扣 3 分。
(十六)有不叠被子者,每人次扣10分。
第五条公寓违纪扣分标准(基分50分,扣完为止)
(一)有偷盗、赌博、打架斗殴者,扣所在班级15分。
(二)聚众闹事,有意破坏公物、消防器材,私自进入异性宿舍者,扣所在班级15分。
(三)在公寓内使用大功率电器及使用明火(含酒精炉、焚烧废弃物、点蜡烛)者,扣所在班级10分。
(四)未履行请假手续夜不归宿,私自留宿外人者,扣所在班级10分。
(五)向窗外或走廊泼水、乱吐痰、乱丢果皮、纸屑、杂物垃圾者,扣所在班级5分。
(六)不服从管理员、舍长管理,妨碍工作者,扣所在班级5分。
(七)在公寓内吸烟、酗酒、传播观看淫秽物品书刊者,扣所在班级3分。
(八)在公寓内踢球、打球、滑旱冰、砸地板、敲打暖气片等,扣所在班级3分。
(九)晚离晚归,扣所在班级3分。
(十)私自换宿舍,未经公寓同意换锁者,扣所在班级3分。
第三章处理办法
第六条公寓对学生的考核结果要整理存档,依此做为公寓奖惩的主要依据。
第七条各班在公寓的考核情况,由公寓每周向各系部通报一次,以便各系及班主任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。
第八条考核成绩每月上报学生处备案。
第九条公寓量化积分,作为班级及系部的考核依据。凡量化考核连续三次得分低于60分的班级、在公寓管理中屡次被通报批评的班级取消该班级本年度评优资格。
第四章附则
第十条本办法中的“以上、以下”均包括本项。
第十一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学生处。
第十二条本办法自院长办公会议通过之日起施行。